公告日期:2026-04-28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卢昂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有效发挥监督与咨询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卢昂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加坡管理大学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20年9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2024年7月至今,任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要求的情形。
二、 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出席了所有应参加的会议。其中,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会4次,均亲自出席。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了全部3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5次会议。在会议中,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研究与独立判断,依法合规地行使了表决权。
三、 现场工作及考察情况
本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除参加现场会议外,本人于8月进行了专项现场考察与调研,深入生产一线、研发部门及在建项目,与管理层、技术骨干进行了多轮座谈交流,掌握了公司运营的第一手资料。
四、 履职重点工作
1、主导激励体系建设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全程参与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论证与审核工作,从方案草案、考核办法到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授予条件确认等各环节均严格把关,旨在建立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共享机制。
2、深化审计与内控监督
在审计委员会中,认真审阅季度内部审计报告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积极参与年度报告审计过程的督导,关注关键审计事项。
3、积极沟通维护投资者关系
通过出席年度业绩说明会,主动向市场传达公司价值与发展战略,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增强了公司与资本市场的互信。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审议担保事项,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五、 总结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职,在完善公司治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恪守独立、审慎、勤勉的原则,深化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依托专业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
2026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