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证天通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证天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证天通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首席合伙人是张先
云。中证天通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
服务资质。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证天通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分别为 67
人和 37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7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鞠录波,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审计,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傅振索,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复核人:门亚宁,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进入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 年 1 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3 年 8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参与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挂牌公司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质量管理制度
中证天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各业务组、各分所等执业机构执行统一的执业标准,遵守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2、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第二签注册会计师执行第二层次复核,由项目管理合伙人执行第三层次复核。详细复核、第二层次复核和第三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3、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审计问题。
中证天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证天通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证天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检查;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证天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证天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中证天通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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