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1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54,3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69,342,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54,300 股后的 68,887,7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777,54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7,555,080 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6,897,080 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2025 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每 10 股转增股数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3,777,540 元÷69,342,000 股)×10股=1.986896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86896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参与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10 股=(27,555,080 股÷69,342,000 股)×10股=3.973793 股(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
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为 0.3973793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1986896)÷(1+0.3973793)。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9,342,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量 454,300 股后的总股本 68,887,7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777,540.00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7,555,080 股,转增金额未超
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6,897,080 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2025 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未发生变化;公司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454,300 股后的股数
68,887,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777,54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7,555,080 股;2025 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3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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