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关于制
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废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制定了《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并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本次制定、修订及废止的公司部分制度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形式
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1 制定 否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2 制定 否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互动
3 制定 否
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4 修订 是
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 修订 是
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6 修订 是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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