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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
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深
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
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
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
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
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
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
面了解;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进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公司应按照《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
系工作。公司特别是管理层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
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 企业文化建设;

(六)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
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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