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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19:28:25 股吧网页版
菲菱科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菱科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菲菱科思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40,000 股,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3,34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3,340,000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000,000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4.99%。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69,342,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6,637,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2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704,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74%。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34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
合计转增 16,002,000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3,340,000 股增加至
69,342,000 股。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配方案相关事项的实
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以及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转增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龙发先
生,其股份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股票自上市起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72.00 元/股,依据股东承诺延长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 22,242,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2.0759%。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5,560,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约为 8.0190%,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起上市流通;继续锁定的股份数量为
16,68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4.0569%。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龙发先生。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龙发先生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

(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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