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或“公司”)向创业板转板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祥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十堰市泰祥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67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4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9,880,00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20,148,653.9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9,731,346.0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427427381011000028538)104,468,000.00 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8111501012200730687)108,469,800.00 元。该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出具苏公 W[2020]B067 号《验资报告》。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及《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原募投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金 集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10,846.98 10,846.98 10,846.98
2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 14,621.15 14,621.15 10,126.15
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25,468.13 25,468.13 20,973.13
2020 年 7 月,在公司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
已投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并完成了一部分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2020 年底开始,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放缓;同时,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对传统燃油车市场带来较大冲击,公司原有的生产线产能已基本满足现有客户需求,如仍按照原计划通过自动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发动机主轴承盖产能,未来的经营风险也会大幅增加。经慎重考虑,公司主动放缓了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并于 2024 年 4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5 月。
2025 年 1 月 24 日,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并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该议案
于2025 年2 月 10 日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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