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姜雪保证向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姜雪(以下简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2,100,000股,占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或“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组织实施泰祥股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6年3月23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姜雪 12,241,730 12.25%
注:公司总股本为99,900,000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后同。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泰祥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泰祥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持有泰
祥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 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 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 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第 十三条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2,100,000股,占泰祥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10%, 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 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 转让原因
号 (股) 份比例
1 姜雪 2,100,000 2.10% 17.15% 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华泰联合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 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6年3月2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泰祥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 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的报 价结束后,华泰联合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 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 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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