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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9:22:50 股吧网页版
泰祥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沈烈,男,公司独立董事,1961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2006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从事财务与会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任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2020年至今,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16年至今,任湖北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20年至今,任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三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任国家电力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4年11月,任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2026年3月,任泰祥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5年1月,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到至今,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3 次,
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以谨慎、客观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提出合理建议。因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阅相关议案后所提出的相关疑问或意见均得到积极回应和合理合法解释,所以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投反对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担任其中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了如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努力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对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除召开的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外,还涉及就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而与管理层及审计中介机构专门召开的沟通会,确保了相关工作组织、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限制性股票激励等计划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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