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公司”)编制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67 号”文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9,880,000.00 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20,148,653.96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09,731,346.0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苏公 W[2020]B0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918.74 万元,本年度使
用 8,440.44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881.98万元(其中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 2,006.94 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5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6,381.9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 年 7 月,公司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正常履行,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 万元变更用于“汽车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同时,将“泰祥股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3,000.00 万元变更用于“宏马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1,500.00 万元变更用于“宏马科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及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5 年 2 月分别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2025 年 3 月,“宏马科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利
息已全部划转至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的一般结算账户中,并完成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025 年 7 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已
基本完结,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对应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于近日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的一般结算账户中,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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