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家联科技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81 号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暨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显示,2023 年至 2024年期间,你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泓翔润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翔润丰)及其子公司发生了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业务,你公司决定从谨慎性出发,对公司及子公司与泓翔润丰及其子公司 2023-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加
确认,其中 2023 年涉及金额 2665 万元,2024 年涉及金额
7781 万元,分别占交易发生时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和 4.6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2.7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
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5 年 6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