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
议,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发展阶段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作出的恰当决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要,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而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706,978.0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6,986,609.8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0 元后,2025 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6,986,609.82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535,830,846.46 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8,844,236.64 元,
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7,294,431.95 元。根据孰低原则,公司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97,294,431.95 元。
2、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留存利润用于日常经营及中长期战略实施,助力公司稳健发展以更好回报股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38,4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75,706,978.08 57,000,521.49 45,355,001.34
研发投入(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