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5-43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王永强先生、赵家骅先生、祝青先生、丁恩杰先生、马轶群先生及王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并结合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修订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4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5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修订 是
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修订 否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9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增制定 否
1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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