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W[2026]E1203号
目 录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2、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3、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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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 W[2026]E1203 号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智控”)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北路智控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路智控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无锡 2026 年 4 月 22 日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了有效地开展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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