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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16:56:22 股吧网页版
唯科科技: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6,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含自动延长锁定期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核发了《关于同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20
万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93,6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24,8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9,588,67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95,211,32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5,975,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7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775,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6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29,95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已完成向 147 名激励对象 456,497 股限制性股票(定
向发行股份)的归属登记,新增股份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由124,800,000股增加至125,256,49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定向发行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25,256,49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579,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9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7,677,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分别为庄辉阳、王燕。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庄辉阳、王燕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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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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