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科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唯科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己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的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傅志锋、俞琳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96
注册资本 12,531.3737 万元
设立日期 2005 年 4 月 4 日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6 号(双号)
办公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6 号(双号)
法定代表人 庄辉阳
董事会秘书 罗建文
邮政编码 361101
联系电话 0592-7769618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检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定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时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1、2022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 9,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的事项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上述议案已经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全球卫生事件的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将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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