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辉)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李辉,作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辉,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理工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副教授,厦门市高效精密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厦门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特聘专家,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特聘专家,专心护康(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
责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工作情况
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 2 次股东会。每次会议之前,本人均会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报告期内,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所做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 股东会
参会情况 参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5 5 0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会议 2 次,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1 次,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发生。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时 会议议案 意见
号 间 类型
1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同意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薪酬与考核委 2025 年 4 2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同意
员会第八次会 月 9 日 件成就的议案》
议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3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同意
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届董事会 1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同意
2 薪酬与考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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