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1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6-035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31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 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12,90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3,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 2025 年 9 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5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69,100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36,392,69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2.85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8.35 元/股。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实际回购股
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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