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军)
2025 年度,本人赵军作为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发挥独立监督作用,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军,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 年 7 月至今,历任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助教、讲师、
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 年 1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天津大学中低温
热能高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及 202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出席上述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部分内控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本人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不定期实地调研及其他通讯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
上市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始终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公司依照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规范运作,致力于保障所有投资者都能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