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其他有关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任职资格、职权等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实施对日常经营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章 总经理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会议主要包括月度经营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 月度经营例会每月召开 1 次,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持,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讨论分析前月的经营状况并安排下阶段主要工作,讨论重大经营决定及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等事项。会议纪要发全体参会人员,并报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持,并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会议主要讨论本周工作及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八) 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未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所称“交易”是指下列交易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
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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