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剑)
作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本人履历如下:
199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现任上海君澜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喜悦智行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同时,本人在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初即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从未泄露在公司获得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
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金剑 现任 4 4 0 0 否 1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 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 会议上,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认为这些议案 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议并通过下列有关事项: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2025 年 8 月 27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的议案》
二、《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7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11 月 27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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