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族数控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55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3,374.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08,177.8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原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05,405.1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2025年9月30 募投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投资总额 日已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
金金额
1 PCB专用设备生产 152,393.03 152,393.03 95,865.53 62.91%
改扩建项目
2 PCB专用设备技术 18,260.17 18,260.17 9,539.60 52.2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70,653.20 170,653.20 105,405.13 61.77%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资金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2、对于部分采购原材料及设备的业务,公司会采用集中采购的策略,从而获得更高的议价权,降低采购成本。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筹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部分款项。
4、对于部分募投项目相关支出需使用外币作为结算货币的,无法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由公司一般户外币账户先行支付,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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