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0:14:00 股吧网页版
朗威股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汇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控制外汇市场风险,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期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2、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币种,主要为美元。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

3、交易期限

交易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合约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合约到期时止。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由于影响外汇市场汇率走势的因素复杂多样,不确定性较大,可能存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偏离,造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亏损。

(2)操作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为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造成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订单调整、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造成合约违约或者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交易系统、网络、通讯设施及设备故障造成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

(1)加强市场跟踪,及时调整策略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市场研究人员应密切跟踪外汇市场变化,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全面分析市场情况。对套期保值进行动态监控,适时调整套期保值操作策略,及时执行风险预警、止损机制等风险管理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

(2)制定有效流程制度,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人员专业素养及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3)重视应收款管理

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加强逾期预警,确保客户应收账款按期回款,防止延期交割。

(4)提升硬件配置,强化沟通渠道

根据交易需要配置符合标准的电脑、网络等设施、设备,确保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同时,采用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确保市场变化、交易指令等重要信息的快速传递。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以“保值”而非“增值”为外汇风险核心管理目标,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单纯套利交易。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