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 2026 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879,915.7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10,131,998.92元,累计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5,915,080.24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5,915,080.24 元。
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64,000,000 元,不以未分配利润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经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实施。
综上,2025 全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4,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 56.2%。
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64,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879,915.71 131,923,474.97 138,567,809.29
研发投入 18,674,272.79 25,914,833.09 24,231,052.81
营业收入 300,229,771.34 315,609,400.57 309,479,702.3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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