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或“公司”)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6.13 元,共计募集资金 92,26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386.7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7,873.2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2,219.6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5,653.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5,653.60
项目投入 B1 6,241.3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48.55
项目投入 C1 470.7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98.63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6,712.1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047.1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2,988.6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2,988.65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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