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88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9933 号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泰环保公司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泰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附注五(二)1 及附注十四。
国泰环保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提供污泥处理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服务、电池材料生产与循环利用、工业降碳与环保成套装备及服务。2025 年度,国泰环保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00,229,771.34 元,其中污泥处理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服务、电池材料生产与循环利用、工业降碳与环保成套装备及服务的营
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298,602,734.51 元、342,444.16 元和 837,092.08 元,分
别占营业收入的 99.46%、0.11%和 0.28%。
国泰环保公司的污泥处理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服务业务中污泥处理服务及污水处理服务中的技术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国泰环保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国泰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客户、项目等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
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污泥处理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服务中污泥处理服务收入和污水处
理技术服务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
户结算单、水质月度考核表等;对于工业降碳与环保成套装备销售收入、电池材料生产与循环利用销售收入、污泥处理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服务中的污水处理工程服务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验收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测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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