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8 号),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802 万股,每股
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0.37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2,746.74 万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990.4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5,756.25 万元。本次发行
证券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完
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武苗、赵天行
联系电话 021-2318705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205
注册资本 12,974.40 万元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1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健
实际控制人 张健,杨现文
联系人 肖明
联系电话 027-8792021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 年 9 月 6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9 月 1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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