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7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办理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完成 340,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公司总股本由 129,744,000 股变更为 130,084,500 股。基于上述事项,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084,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6,016,9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 股=26,016,900.00 元/130,084,500 股*10 股=2.000000 元(含税;保留到小数
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00000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29,74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5,948,800.00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办理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
记,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归属股票数量为 340,500 股,
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公
司总股本由 129,744,000 股变更为 130,084,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3、基于上述事项,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084,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016,900.00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084,5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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