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42:51 股吧网页版
联特科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余玉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余玉苗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余玉苗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2026 年 9月 13 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玉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余玉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余玉苗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余玉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余玉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余国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余国杰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之日起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补选余国杰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余国杰先生(主任委员)、吴友宇女士、刘华先生;

2、提名委员会: 吴友宇女士(主任委员)、张健先生、余国杰先生。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离任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4 月 29 日
附件:

余国杰先生简历

余国杰,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助教、讲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荣休教授,EMBA《财务管理》《公司金融》任课教师,长期从事会计、财务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出版有《高级财务会计》等多部著作,现兼任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59)独立董事、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600996)独立董事、交个朋友控股有限公司(01450.HK)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余国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国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