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6 年起在中国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
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同时系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诚信记录自 2020 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安永
香港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认为安永香港具备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财务审计要求,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聘请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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