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5 20:18:22 股吧网页版
中亦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六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及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职资格、职权等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实施对日常经营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章 工作例会

第四条总经理工作例会主要包括目标经营会。

第五条目标经营会每月召开 1 次,由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人)主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讨论分析前月的经营状况并安排下阶段主要工作,讨论重大经营决定及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等事项。会议纪要发全体参会人员。

第三章 职责及分工

第六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方案(董事会对总经理的该等授权范

围不得超出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有关授权范围);

(四)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员;

(九) 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未达到下列任一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所称“交易”是指下列交易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本实施细则下,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一)本条第三款规定的各项交易事项;(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三)销售产品、商品;(四)提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