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0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11 号),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8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622,641.51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975,377,358.49 元。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653,301.87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346,698.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14Z0003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拟开户银行及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
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截至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万元)
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
中信银行股份有 结构件项目(厦门);金
1 限公司无锡分行 8110501013303020792 97,510 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
构件项目(孝感);补充
流动资金
合计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乙
方”)及国信证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