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8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0
转债代码:123269 转债简称:金杨转债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4,614,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7,192,150.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45,845,73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60,460,067 股(最
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转增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614,33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4,614,33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60,460,067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6 月 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62 杨建林
2 03*****181 华月清
3 03*****304 杨浩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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