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1.408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5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3,143,471.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827,630.7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6,315,840.5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7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 70,000.00 56,826.45
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79,000.00 65,826.4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6,315,840.57 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8,051,340.57 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000.00 万元,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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