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以认真、勤勉的工作态度恪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原则,忠实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与勤勉义务,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与制衡作用,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晓宏,女,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9 年至今担任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现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24 年 7 月至今。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未在关联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本人及相关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曾在公司、关联子公司任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子公司提供财务、咨询、保荐等服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会,5 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本人均通过现场或线上通讯方式按时出席,恪尽职守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及义务,审慎行使决策权,从未出现无故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数
王晓宏 11 8 3 0 0 否 6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经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重大经营事项亦均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相关行为合法有效。基于此,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召集会议行使权利,公司于 2025 年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内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辞
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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