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克)
本人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姚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9 月出生,硕士,律师。
曾任上海华天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上海市君志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华达(上海)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法务/知识产权部主管(经理级),中华网游戏集团(光通)法务经理,上海慧博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 年 1 月份至今为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0 年 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会前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相关人员沟通,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202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2)2025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姚克 7 7 0 0 否
(3)2025 年,湖北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提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利用出席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募投项目进展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关注公司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