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22〕413 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9.67 元,共募
集资金 80,109.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 7,405.9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703.07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22〕13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2,703.0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注] 54,736.68
其中:2024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22,704.79
2023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6,986.92
2022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5,044.97
募集资金余额 17,966.39
项目 金额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311.5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20,277.90
注:上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4,736.68 万元包含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款 项共计 5,700.4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5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 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台州分行、中国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2022 年 6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沧州临港北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焦化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2023 年 4 月,北焦化工已将公司名称变更为联盛化学(沧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联盛”);2023 年 5 月,沧州联盛与公司、保荐机构国金 证券、中信银行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募 集资金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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