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礼才)
我作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礼才: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
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浙江中永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浙江中永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台州知联中天税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负责人;2016 年 1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台州知联中天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我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我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金礼才 召集人 委员 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他附属企业任职。
在履职期间,我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我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的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我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其中:以 其中:以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金礼才 5 3 2 0 0 否 3
我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从我的专业角度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公正客观。我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参加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 本人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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