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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7 18:40:40 股吧网页版
中汽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颜燕由于公务原因委托董事张子鹏代为出席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张晓龙主持,公司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项目总投资额103,904 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公司通过创建可精准复现、全时可控的极端工况验证平台,能够实现全年无间断测试,将进一步助力公司补足极限环境测试能力,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构建全链条、全场景、全要素的汽车场地技术服务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该 项 目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3,904.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4 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5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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