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万凯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代表人: 李鹏飞、张磊
联系人: 李鹏飞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万凯新材 股票代码 30121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万凯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 Wankai New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Wankai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415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415
公司网址 www.wkai.cc
电子信箱 wkdb@wkai.cc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等进行答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定期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监管机构对发行人及相关方采取监管措施
2025 年 11 月,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万凯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81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139 号),警示函及监管函指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但在定期报告中仅披露期货端单边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未完整披露对应现货订单盈亏情况,相关期货投资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此外,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未审议,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超审议额度。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
中金公司已提示公司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在公司收到监管机构监管措施后,督促并协助公司进行整改和总结,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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