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在 2026 年至 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 业绩考核条件
考核年度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以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以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任意之一:
①以公司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8 年归母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 利润增长不低于 90%;
②以公司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6 年、2027、
2028 年三年归母净利润合计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 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在当 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2026 年、2027、2028 年三年归母净利润合计增长率=(2026 年归母净利润/2025
年归母净利润-1)*100%+(2027 年归母净利润/2025 年归母净利润-1)*100%+(2028 年归母净利润/2025 年归母净利润-1)*100%,下同;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若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相应预
留权益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若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
予,则相应预留权益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7 年-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预 留权益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 业绩考核条件
考核年度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以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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