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铜冠铜箔”)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丁新民,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副教授。2003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铜陵学院会计专业教师。2020 年 6 月至
今,任铜冠铜箔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董事会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上述会议。
任职期间,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议案内容,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
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计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职,本人恪尽职守,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重点、报表主要指标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可能的关注事项进行细致询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有
效性。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等情况,并与其交流宏观政策对于公司发展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运营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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