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8:46:26 股吧网页版
铜冠铜箔: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725.3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7元,共计募集资金357,927.4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4,914.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3,012.4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3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完成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于 2025 年 4 月变更公司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0,352.67 万元(其中包括铜陵有
色铜冠铜箔年产 2 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4,833.87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
收益 10,874.0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64,833.87 万
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泰
海通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铜冠公司”)与国泰海通于 2022 年1 月 26 日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冠公司”)与国泰海通于2022年1月26日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公司与国泰海通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