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9:36:02 股吧网页版
腾远钴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远钴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2 年 3月 14 日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3,148.69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8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47,809.09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27,431.01 万元(含先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20,378.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351C00012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原募投项目为"年产 2 万吨钴、1 万吨镍金属量系列产品异地
用钴中间品、镍中间品及锂电池废料实现年产钴金属量 1.35 万吨、镍金属量 1万吨,产品有电积钴、硫酸镍、硫酸锰、碳酸锂、三元前驱体等。

1、第一次变更:扩大募投项目产能及新增相关配套项目(2022 年 11 月)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扩大募投项目产能及新增相关配套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等事项。

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 2 万吨钴、1 万吨镍金属量系列产品异
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及原辅材料配套生产项目扩能及完善相关配套建设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包含钴产品 3.95 万金属吨、镍产品 6 万金属吨、锰产品 2.182 万金
属吨、碳酸锂 2 万吨产品生产线,产品有硫酸钴、氯化钴、电钴、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氧化亚钴、硫酸镍、碳酸锂等。

2、第二次变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2025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计划在保持钴产品 3.95 万金属吨、镍产品 6 万金属吨、锰产品 2.182 万金属吨、碳酸锂 2 万吨总体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钴、1 万吨镍金属量系列产品异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及原辅材料配套生产项目扩能及完善相关配套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 58,80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30,000 吨铜、2,000 吨钴湿法冶炼厂项目",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创新能源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为刚果(金)卢拉巴省克罗维兹(Kolwezi)市。

3、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520,378.08 万元,扣除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 万元后,可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为 380,378.08 万元。经过上述两次变更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一次变更后拟使用 第二次变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