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赖丹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赖丹,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中级
会计师,教授。现任赣南科技学院能源金属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江西理工大学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应参加董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 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席会议
5 0 5 0 0 否 2
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5 年,本人参加了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审议《关于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时,本人结合行业对标数据和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对薪酬标准的合理性、激励与约束的匹配性进行了重点把关,确保薪酬体系科学公允;在审议《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时,本人重点审查了调整程序的合规性、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平性以及解锁条件的实际达成情况,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过程严谨规范、激励效果精准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025 年,本人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套期保值事项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预计原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实地考察。2025 年 7 月,本人带领赣南科技学院能源金属产业研究院调
研团走访公司实地考察,并与管理层座谈,深入了解公司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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