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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9:36:23 股吧网页版
腾远钴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卫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卫东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卫东,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1989 年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93 年开始执业于江西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系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现任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新联会会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应参加董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 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席会议

4 1 3 0 0 否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5 年,本人参加了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对公司进行了解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 15 个工作日,相关工作均立足于法律合规与风险防控视角,积极发挥专业优势。

1. 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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