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要求,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
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6、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事由:在上市公司榕基
软件 2022 年财务报表
审计项目中对未及时结
转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
1 林震霆 2025 年 1 月 10 日 行政监管措施 福建证监局 费用事项未保持应有执
业怀疑。
处理处罚情况:福建证
监局对致同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
的行政监管措施。
7、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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