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群英-已届满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群英,女,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
法专业硕士,执业律师。2005 年至 2006 年,任河南邮政职员;2006 年至 2010
年,任昆山华德宝科盈扶梯设备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0 年至 2013 年,任昆山柯斯美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合鸿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亦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大)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李群英 5 3 2 0 0 否 3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且未提出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序号 会议类别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1 事专门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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