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结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庭信息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结项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6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34.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978.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855.7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123.93 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 2-00050 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23,008.33 23,008.33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11,007.55 11,007.55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15.98 4,715.98
合计 38,731.86 38,731.86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09,123.93 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超募资金拟投入金额
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 14,907.07 8,316.38
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50,388.14 50,000.00
收购成都楷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36,000.00 18,000.00
合计 101,295.21 76,316.3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推进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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