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宇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审慎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宇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 4月至今任教于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现任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应用经济分会常务委员。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汽车工程方面拥有长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认真核查,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不存在怠于履职、违规履职情形。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会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全程列席,无委托、缺席情况。本人坚持独立审慎原则,全面审阅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开展事前核查与风险研判;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参与审议与表决,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公允;持续跟踪决议执行,强化对关键事项的监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与专业把关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全程出席公司召开的 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发生委托或缺席情况。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与审慎态度,对公司财务信息、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等事项进行全面审核与监督,定期审议内部审计报告,督促内审工作有效落地,独立发表专业意见,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助力公司规范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4 次会议均亲自出席,无委托或缺席情形。履职过程中,对公司股权激励安排、业绩考核与归属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绩效考核机制等事项进行审慎审议与监督,充分发挥专业判断与制衡作用,推动公司构建科学有效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
3、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全程参加,认真履行委员
职责,无委托、缺席情形。履职过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任职资格及履职情况等进行审慎审查与独立判断,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保障。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独立履
职、审慎审议,重点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等事项开展专项核查,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外部审计与咨询机构等事项,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关联交易等进行全面核查与审慎判断,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运营管理状况,按要求独立出具专业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公司财务、业务状况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独立化沟通,聚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方案及重点审计事项开展深度交流与专业研判。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全面把握内审计划实施、季度内审报告、关键业务流程管控与风险排查情况;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重大审计事项等,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独立、专业沟通,督促其严格遵循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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